聽到這話,瘋院院長也隻能實話實說:“墨承羽來确氣勢洶洶,然後……”
“然後麼?沒威脅?比如拿威脅,或者自己用利器威脅?”
“法官,這顯引誘方證!”
“這引誘,隻讓說實話。”
法官又說:“反對無效,但原告律師主問話态度。”
“好,法官,被告證,請繼續詳細說被告如何威脅?”
“……當時帶着把匕首,然後說實話就殺……”
聽瘋院院長這麼說完,沈希瑤們也子緊張起來,這樣話,再問,很能瘋院院長話都能成為證詞。
“聽到嗎,法官,證自己親承認,墨承羽威脅,如此況,被告證話如此能法律效益?”
“證親承認方當事威脅,這句話點顯後面。”
墨承羽律師馬說,“注,點‘說實話’這個字,很确,自己承認,說實話先,才會激方當事。
承認方當事失智為,但請問,法律追求麼?法律追求真相!真正結果!而通過定段方當事得到個事實結果。
如今方當事通過段獲得真相,若說錯,也個巴掌拍響,而幫法律查到真相,也功于過?”
“對方律師顯偷換概,如果都用非法段來獲取真相,這真相含量?現也非常理由懷疑,被告威脅證,以至于僞證!
方當事說,名孫女士确患精神病,才被好送到精神病院,如今檢查結果也證名孫女士精神病。
請問,除證詞,們還麼證據能證孫女士入院頭腦清?如果沒證據,就诽謗!”
“們又麼證據能證孫女士入院就已經精神問題呢?”墨承羽辯護律師問。
“但雙方都沒證據提,方當事并沒現任何诋毀被告為,但被告卻主動诋毀,甚至捏造事實來誣陷方當事!
現們原告,們被告席,根據法律疑罪從無原則,們沒充證據況對方當事進诽謗,這事實!
現請求法官作公平審判,對被告捏造事實,诽謗诋毀當事為,作嚴懲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