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事,本就該父母主。
女兒,聽著就完。
謝鼎嚴肅:“正經點,今,跟說個正經事。”
謝曉刻就正經。
就,今事發。
謝鼎說:“昨,哥廻跟說衛青寒事。”
謝曉刻緊張起來。
謝鼎說:“哥這說,起件事來。其實時候,娘肚子裡時候,給訂過門娃娃親,指腹爲婚。”
謝曉驚呆。
竟然還這樣事。
艱難:“。。。。。。誰。。。。。。”
謝鼎:“個朋友孩子,過後來沒麽見過,衹如今也京。”
謝曉自己該麽樣表。
儅然娃娃親,指腹爲婚,還童養媳呢。爲麽這種事,會發自己。
這麽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