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國政策!”然後,見琛如實回答。
林卻說:“見琛,當初們結婚時侯,以将民政局搬到跟。”
“麼?現離婚就以?”
“離婚?直這樣拖!”
“告訴,見琛,拖沒用。”
“愛!”
“所以,兩個愛起,就浪費命,就受罪,懂嗎?”
“所以,見琛,最好辦法,今就将離婚證辦好。”
見琛沒好氣:“真以為民政局開嗎?”
“結就結?”
“離就離?”
“管,今必須把離婚證辦好。”林卻嚷嚷起來。
“林,發現真越來越講理。”
見琛沒好氣。
“廢麼話,趕緊簽字!”
“剩事,願解決,黃律師會解決。”林繼續嚷嚷。
見琛沒好氣解釋:“現離婚規定,必須個靜期,所以,即便黃律師也解決。”
“所以,今會把離婚協議簽字,但真正離婚個以後。”見琛補充。
“靜期?”
“麼沒聽說過?”
“見琛,會離婚,然後忽悠吧?”林卻這麼問。
“愛信信!”見琛沒好氣回答。
“,趕緊簽字吧,其事,律師會處理。”林繼續催促。
“林,清楚嗎?”
“非跟離婚嗎?”但,見琛卻這麼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