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飯之後,已經點鐘。
雙兒開着車,載着林仙兒來到頭當派所。
時候,當警方剛剛幫兩處理過“綁架案”事,對們兩個已經認識。
辦案民警,瞧着林仙兒雙兒問:“們兩個麼又來?”
林仙兒說:“警察同志,們個朋友也頭。們直沒回來,能失蹤。麻煩們幫着尋!”
沒敢直接說“華怡”頭采藥事。
畢竟,這裡旅遊保護區,嚴禁私自采藥。
民警聽,驚。
遊客真頭失蹤,麼這件事旦傳,會對頭旅遊造成良晌。
争忙對林仙兒追問:“個朋友叫麼名字?登記。們這就派瞧瞧!”
林仙兒聽,倒犯難。
隻趙旭姓趙,華怡叫“怡姐!”,并兩真實名姓。
除此之,趙旭叫印昆為“阿昆!”,也無法提供印昆名字。
面尴尬神,說:“們度假認識,并們真實名姓。”
“們度假登記嗎?打電話查。”
這句話倒提林仙兒。
林仙兒給酒堂打電話,通過間号,向其詢問登記名姓。
問好之後,對辦案民警說:“個叫趙,個叫趙怡,還個叫趙昆!”
又裡,名字,根本假名字。
名字假,就連容貌都假。
辦案員好登記後,對林仙兒說:“們先回度假等着吧!等消息,們會第時間通們。來,這裡簽字,留電話。”
“留過們電話嗎?”雙兒噘着嘴兒說。
辦案民警回:“們綁架案,這個失蹤案,能樣嗎?”
林仙兒簽自己名字,并面留電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