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到邊廊,鄒國凱:“童書記,們傳喚王,而邊給施加壓力。”
童肖媛問:“邊給施加壓力?誰?”
鄒國凱猶豫着:“局常務副局長郭棟。”
童肖媛根本就認識郭棟這個,問:“給施加麼壓力?”
“就給打電話,警告論傳喚誰,定事先向彙報。”
“分管麼作?”
“刑偵作。”
“陳局長從局刑偵支隊抽調名刑警來協助破案,分管刑偵作,事先向彙報也屬正常,這麼就成給施加壓力?”
“童書記,專案組成時候,就給打來電話。個時候局還沒派這名刑警來協助破案呢。”
這讓童肖媛驚,但轉,:“專案組成就打來電話,說很關這個案子,這也職權範圍之,畢竟分管刑偵作常務副局長。既然決定傳喚王,就向彙報就。”
“童書記,已經彙報過,但同。說巨鼎集團百億集團公司,咱們樞宣個投資項目。傳喚王,就會造成很負面響。”
聽到這裡,童肖媛識到問題像麼簡單,:“沒向陳局長彙報過傳喚王事?”
“沒。向彙報,同。再向陳局長彙報,就得罪。”
童肖媛經過暫認真考,斷然說:“王必須傳喚,也用向彙報。如果問起來,就說這縣委批準。”
公系統本來就雙管理,事項,級公系統也以當政府見為準。
鄒國凱:“好,就堅決執。”
“,回開會。”
兩返回到會議,童肖媛:“專案組盡傳喚王,依法辦案。從現開始,專案組如果遇到麼阻力或者麼難題,即向縣委彙報,也以直接向彙報。”
童肖媛這麼說就等于錘定音。
返回到縣委,童肖媛來到辦公沉會兒,拿起話筒撥通委組織部長杭舟辦公電話。
“杭部長,您好!童肖媛。”
“肖媛同志,好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