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甚至,如果兇,完全以先以靜法殺害第案發現場,從而誘導警方”
如果第案發現場先現,警方便會陷入迷惑,從而錯誤發點。
個殺沒緒,還具備極強反偵察識,現場沒半分用線索
這種案子麽破?
就這科技刑偵平,破!
但對方沒。
“往往會往自己方靠。”
“換而言之,程玉,才兇殺主物。”
“其餘,案發現場來,完全就爲殺而殺。”
徐嚯起,握筆,板畫兩個區域。
區域程玉,區域公學。
兇顯奔著邊殺,而邊,就像順帶著般
“爲麽,,剖析兇潛識來對這具備任何。”
但如果,對邊具備
“沈苗呢?這起案件與沈苗無關?”
李建業眉頭皺起,將個久查過名擺來。
如果,兇對公學名受害者完全話。
否能証,這所學退學沈苗此案件無關?
“暫時先將沈苗放邊,們主剖析兇。”
徐嚯搖搖頭。
“兇對第案發現場,具備任何,麽問題來。”
“爲麽殺這些?”
殺個都原因。
假設,與鄰居仇,於半夜繙牆過,將全部殺害,屍躰到処都虐殺痕跡。
但,會再莫名其妙到幾公裡,隨便戶,繙牆進將所殺害嗎?
莫名其妙。
完全就莫名其妙,沒邏輯事。
兇邏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