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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明:寒門輔臣》第二十章 投桃報李,十倍奉還(第2頁)

洪武皇帝聽聞之後,命部於之區專門營造供商臨時貯貨或宿,這些名爲“塌”。皇帝爲商提供便利,本保護商、發展商業種擧措。

洪武元時,皇帝還曾發佈詔令:“凡商稅,而取,過者以違令論”。

商稅很

梁恒著如糖,叮囑:“買賣妨事。但,該繳稅目,,該章程,準落。朝廷律令森嚴,觸犯。”

梁逢陽領命:“父親放,絕會違律而。”

梁恒拍打著子扶,哼唱著:“穿——暮靄,料——後畏……”

黃昏。

裊裊炊菸散戶戶門。

,肩搭著汗巾,婦拉著孩子,搖著蒲扇,滙聚亭処。

亭,即申教化亭子,府縣各坊裡廂等讀法、理、彰善抑惡、剖決爭訟事、輔弼刑治之所。申亭以東建旌善亭,亭書寫善善事、惡惡事,以示懲勸。

亭建成於洪武,至今剛好半

教化之責。

民之戶婚、田、鬭毆相爭等事,此処聚集商議,由裡長或老処置,輕易會直接告官。

“顔老,今說教些麽?”

王叔扯著嗓子問。

顔老拄著柺杖,站麪,呵呵擡起,待衆來,才說:“今說教子,今來,顧擧所托。”

“正臣?”

疑惑。

顧正臣來,著熟悉鄰裡,動說:“各位叔伯嫂嬸幫著顧,正臣都記著,顔伯召夥湊文,正臣以倍奉還!”

麽?”

驚愕已。

倍,?”

吧?”

“老還沒見過貫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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