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祐廻,臉擺份淡然之,倣彿剛剛驚乍根本就……
著俊,說:“本王就說?”
俊笑容改:“某洗恭聽。”
李祐咬咬,說:“將玻璃之法,傳授於本王!”
俊依然笑,但神卻無半點笑。
原來目這個……
自從“以召喚彩虹神器”世,識之士便懷疑此物根本賜之寶,而俊通過某些秘法制作來,衹過俊打也承認而已。
即便唐朝跟見識差千,但代表都傻子。
玻璃之法,終究會引起覬覦,這俊就識到。
熙熙,皆爲利來;攘攘皆爲利往。
財帛動,玻璃所能帶來巨額利潤,絕對能夠讓些紅珠子撲來,擇段據爲己。
但俊實沒到,第個伸,居然齊王李祐……
這個學無術x代,居然也如此見識、如此魄力?
實讓俊對李祐刮目相。
墳之爭起源裡,麽李祐便後來此事,卻借題發揮,次作爲把柄,挾自己讓玻璃之法。
李祐來,公卿之,雖然比些百豪族來得豪奢,但也至於太缺錢,若墳被給佔,徹頭徹尾恥辱,麪皮都被給剝來!
麪子與錢財,個對於更,言自。
所以李祐篤定認爲,衹自己拿捏墳之事,麽就怕俊乖乖送玻璃之法!
倒打得好算磐,俊對於李祐還真刮目相。
“殿就認準某會同?”俊很忿。
“難同?”
李祐最愛就俊這幅糾結得表,太爽。話說,從未這夥麪佔過風啊……
俊閉目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