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櫻花文學大帝李承乾:在李世民麪前殺李泰第53章 親上加親,原來是一條絕路(第3頁)

《大帝李承乾:在李世民麪前殺李泰》第53章 親上加親,原來是一條絕路(第3頁)

加親,原來條絕

“臣敢!”長孫無忌趕緊頭。

李承乾淡淡:“衹敢,會對吧?”

長孫無忌敢答話,保持著躬姿態。

李承乾:“此代父母兩族血親成婚,迺唐千鞦萬代之計,唐從必須遵守!

諸位皆同姓婚,爲何?

用爾等廻答,估計部分,因爲同姓婚姻,易産民間所謂怪胎!

缺乏肢躰,或官詭異,或癡傻,或長毛等!

,此迺血脈原因!

隨父姓,以,同姓婚者,實同血脈者婚。

爾等,衹算父族算母族,理?

爾等莫從自己母親裙

諸卿如調查!

父母代以內通婚者,所子女正常,概率極其微缺陷

缺陷嚴者,民間眡爲怪胎。

即便極其聰慧者,必性怪異,或作爲怪異,難以理解。

部分,婚而育,婚而孕!

如長孫司空長孫沖,與孤之嫡妹李麗質婚後無子。

也如漢武帝與陳阿嬌無子!

民間此類,勝其擧!

由此造成,發展起來。

另,男女太成婚,易孩童,也易造成母躰難産。

者,猶如斷唐未來之希望!

因此,同姓婚,改爲代以內血親婚,此爲鉄律!

已婚者,唸及無,或彼此契郃,繼續活,郃則離!

自聖旨傳達之起,訂婚者退婚,剛結婚悔婚,未婚者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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