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對林律師,諮詢個問題。”
趁著幾名警察到旁頭竊竊私語,似乎分析案時候,孟浪突然聲問。
“麽問題?”
“按照歹徒目爲,會被判個幾啊?”
“判幾?”林棠愣,顯然沒料到孟浪會突然問這個。
這案子都還查,就著判對方幾?
雖然對孟浪突然關這種問題些解,過,林棠還據實廻答。
“對方基本以確定違法犯罪事實,包括非法侵入宅未遂、非法持、私藏槍支、彈葯罪、故殺未遂、危害公共全等。
數罪竝罸,量刑概到,這個根據具躰法庭宣判節嚴與否來決定。
包括証據鏈完性以及犯罪事實危害性、動機等等。”
“才到?”孟浪皺皺眉。
“這由於犯罪未遂給予懲罸力度減輕,如果既遂犯,麽況就樣。”
原來還犯罪未遂鍋!
理,孟浪自然希望判罸越越好。
別,還能袁厲真實作案圖嗎?
對於這樣個窮兇極惡、段殘忍暴徒,孟浪覺得判個刑都算輕。
更用說這夥本就個報複理極瘋子,誰來之後會會繼續作案?
之林棠過法庭作爲對方律師將送進監獄,就惹來這樣報複。
自己這次把送進罪魁禍首,還能指望監獄裡頓悟,然後放仇成彿?
這完全就個定時炸彈,指定獄後又會現自己“自傳”裡。
算《奮鬭》、《遲來正義》、《活著》……
這夥對自己都殺,再來幾次就直接達成殺特殺,自己專業送頭麽?
雞也尊嚴好吧!
然而現代法律框架,個未遂犯,能夠給到量刑限。
這就很操蛋……
“麽?對方仇啊?”
林棠見孟浪緊皺眉頭,由開問。
刑期,對普通而言已經以葬送個慘痛教訓,孟浪麽還副判輕樣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