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吧,信,還麽?”
林棠似乎對這個問題也很,副說麽信麽,而且無言樣子。
孟浪,這拯救關鍵物林好度加成起作用。
命運蛛網,幫,幫,好,才真好。
“接來打算。”
“很簡單啊,本職作,盡能幫儅事爭取最利益。
因爲們竝沒子女,所以財産均分最好結果,甚至法律,對勢女方以酌分配財産。”
“把握打贏這場官司?”
“話,成把握。”
“呢?”
林棠愣,“麽?又麽?”
又?來很解嘛……
“從法律訴訟角度,麽況會讓離婚方分財産?”孟浪答反問。
林棠。
“根據《婚姻法》?
但這能,女士沒許氏集團擔任任何職務,而且財務狀況幾乎完全依靠許勁松,即便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燬損夫妻共同財産,也能到。
至於偽造債務,更自殺爲。”
“除說這種況之,應該還條酌分配財産條款吧?
其第條,‘若方過錯,無過錯方酌分財産’。
這裡過錯包括。
婚或配偶者與同居。
實施庭暴力或虐待、遺棄庭成員。
賭、毒等惡習。
婚性爲等其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爲。”
林棠愕然著孟浪侃侃而談。
“……專門查過婚姻法?”臉古怪。
別說,就連反應過來孟浪自己都些懵。
場景觸發!又場景觸發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