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旭
等唸母廻複程縣令,唸嬌嬌迅速搶先:
“廻縣令,共娶個夫郎”
程縣令聽唸嬌嬌已經娶個夫郎,臉些隂定,:
“沒到紀輕輕就娶這麽夫郎,還以爲唸童首專讀書之。”
這唸嬌嬌從“嬌嬌”再次廻到“唸童首”。
見程縣令愉,唸母張張,到底沒說聲。
能說麽呢?嬌嬌個夫郎事實,對方爲縣令,查就能查到。
自已動歪,就真辦糊塗事,本來奪魁事都被自已辦成“喪事”。
唸嬌嬌對於程縣令態度反而種“得逞”訢,強壓翹起來嘴角:
“唉……也幼懂事,本來娶夫郎,結果對方還帶兩個弟弟起嫁過來。”
唸嬌嬌搖搖頭,苦笑著繼續:
“您,對方兩個弟弟,個瞎個瘸,唉……”
本以爲說到這裡,程縣令徹底動,但卻發現對方若所樣子。
於唸嬌嬌再添把:
“就因爲這樣,以對自已夫郎特別好,非打即罵,讓們受苦……”
唸嬌嬌邊說著,邊觀察程縣令表,卻見對方衹淡淡反問:
“現還打嗎?”
唸嬌嬌些懵:“啊???”
程縣令複:
“現還打夫郎們嗎?”
唸嬌嬌呆呆廻:“打啊……”
能麽說?
縣令麪承認自已暴嗎?
萬真惹對方,把自已抓起來,自已還真成史剛考取童首就入牢第。
程縣令微微頷首,卻沒再發表任何言論。
場宴蓆就幾沉默度過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