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炎親到,厲元朗被省紀委帶。
這難以象突發狀況!
蒙!
子,腦子裡亂哄哄,該麼。
着同樣法還紀委書記化。
按說,平時省紀委業務往來,跟周錦也熟悉。
隻聽到帶厲元朗裡面就周錦,頓時事嚴。
正考之際,電話響,樓國聲音。
“化書記,剛剛接到通,半個時以後,召開緊急常委會,請務必參加。”
用,準厲元朗被帶關。
化識到,定點麼,能就此頹廢。
來,用機聯系省紀委朋友。
位朋友事原委。
厲元朗被匿名舉報,收受别張萬塊銀卡。
萬元!
化馬反應過來,栽贓嫌疑。
很簡單,根據刑法規定,受賄萬元以萬以,認定為數額較。
依法判處以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罰。
而賄之,構成賄罪,對其應處以期徒刑或者拘役,同樣處以罰。
萬元,對于個正廳級委書記,根本沒誘惑力。
資相當,誰會為此冒風險?
而且,即使查舉報,萬塊刑罰輕許。
然而,對于厲元朗來說,卻滅頂之災,這輩子恐怕都難以翻。
關鍵,以化對厲元朗解,銀卡本就燙芋,就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