姬定裡自然清楚,孟子此問何用,這個案子顯然就禮與法矛盾。
就法而言,肯定義滅親。
但就禮而言,子若告父,便逆啊!
姬定笑:“這法律,若強迫子告父,也絕非好法。”
孟子撫須笑,正欲再言時。
姬定馬又:“但若強迫子告父,亦非好法。”
孟子稍稍愣,問:“到底該麽?”
姬定:“由其子自己決定,另,律法寫這點,親免於作証,除非自己願。”
頓頓,又:“所希望,法律迺捍衛德底線,而非限,此迺禮與法之別。”
孟子聽得連連點頭,這個說法非常能夠接受,捍衛德底線,見這德性,:“子見,臣。”
說著,刻反問:“如何教育方麪說清楚這點。”
孟子與子讓爭。
爭得其實僅僅理,也涉及到點點權力。
姬定排非常趣。
穀孟子任法院院長,而子讓卻任教育部部長。
都盯著對方。
子讓爭得法,而孟子爭得教育。
孟子就擔子讓以墨寫教課書。
而子讓則擔孟子以儒標準判決。
姬定沉吟許,:“就衹求點,關於禮儀教育,自,但禮迺爲,而非形式。
這點定區分清楚,希望周之禮,變成種形式,變成繁文縟節,變成自欺欺。
匍匐腳,裡得能如何殺。”
鄒忌呵呵:“這令起衛侯與楚王啊!”
此話,孟子們神變。
氣氛刻就變得非常詭異。
這話擺就諷刺姬定。
鄒忌姬定老對,雖然們已經歸順周,但這裡會些。
姬定哈哈笑,:“諷刺得,也許裡忠於,故此提倡以任何形式來忠,爲才關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