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徹話如同盆冰,澆滅些最後絲僥幸。
着采賊尚餘溫屍體,沒再敢來。
更何況,李徹後還站着胡強這尊殺神。
犯兩種饒恕罪罪徒,默默退到衆後。
李徹命令守衛拿來紙筆墨。
罪徒們老老實實排起隊,幾個識字罪徒開始記錄,姓名、齡、籍貫、所犯之事。
李徹又吩咐,特别注犯幾種罪之。
首先打劫舍悍匪。
這等通常都會些粗淺武藝,後為軍堅力量。
還偷墳盜墓,飛檐壁盜賊。
罪徒營裡犯都罪,能以盜竊罪進來飛賊平會差,這些斥候報員。
最後就方賊首、鹽販頭目幫派首領。
定管理能力馭能力,這些都基層軍官預備役。
任何時代監獄都才濟濟,忽略任何個犯罪分子能力。
第個向李徹效忠輕姓,單名個字。
聽名字像某個族爺,實際這夥犯‘殺親兄’之罪,被送到罪徒軍。
豪強之,為争奪産,勾結強盜殺親哥哥餘。
這夥品堪憂,但能力卻很強。
統計完罪徒況後,拿着名單來彙報:
“啟禀殿,共千百名兄弟都願跟着您幹,本事都這兒記着呢。”
李徹接過名單,随掃,嘴角勾:“錯。”
“軍器械、甲胄、武器況如何?”
回:“殿,這些東等。”
,們罪徒,非戰之時麼能碰到武器。
李徹揚巴,指向旁邊瑟瑟發抖守衛:“,過來。”
“殿,殿……”
“把營甲胄、武器都拿來,本王帶。”
“這。。。。。。”守衛面難。
“麼,本王親自搬?”李徹将搭佩劍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