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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第章久等!
n非常時候,當用非常段。
n如果個相對正常時期,朝廷能力控制各個州郡,李雲絕會今這麼沖動格事,因為這種幾乎動用暴力段獲得指揮權為,旦鄭蘷這個觀察使認真起來,綱線,完全以參李雲個謀逆罪名。
n觀察使最職責之,就監察方,旦書,李雲這個罪名,能就實,到時候李某也隻豎旗造反這條以。
n現造反話,客觀條件沒麼問題,但缺個名正言順名分,而且這個時候如果造反話,跟薛姐婚事,恐怕就就此告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