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章入駐條約
韓這邊,等待片刻後,繼續說。
以,就說些事。
如果各位向入駐宇,會以往論壇,會面發布條帖子。
面會詳細列購買或者租賃宇商鋪,條件,同時,還宇傳送陣編号。
各位以通過傳送陣,往宇。
韓說完後,就關閉禁言功能。
聊頻再次開始熱切讨論。
兄弟們!麼說?神領?
啊,就見識,這位傳說物,領甚麼樣。
沒錯,就算買神鋪,參觀參觀也件好事。
這幾條回複瞬間吸引百條評論。
此說罷,也紛紛引起衆關注。
這時,又幸者面發帖到。
然而,面馬又回複很頂來。
勸們某些最好别動甚麼歪,神些防禦塔鬧着玩,到時候,把命丢裡面好。
以動武?求這麼嚴格嗎?
說對,這些夥就純正。
若營業期間,未達到盈利标準,同樣用戰鬥獲取資源彌補虧損,也選擇簽訂契約,放棄營業資格。】
啊,萬們裡遇到危險麼辦?
需按照份簽訂領主契約(契約容包括交%戰鬥時獲取資源,領等等)。】
這幾條獲得量認,瞬間被點贊到最面。
于,紛紛面發帖。
這個條件,涵蓋絕部分群。
此時,些幸者們完,似乎覺得韓這兩個條件些嚴苛。
【開放條約第條,除些特殊場所,幸者動武,攻擊物或者其幸者,否則,同樣會受到防禦塔制裁。】
半分鐘,韓帖子熱度飙到幾億,并且還斷暴漲。
【注:以,面向廣幸者兩例條約,面,還條宇入駐條約。】
說對,用戰鬥資源彌補虧損,覺得也理之。然堆簽訂契約,占着個商鋪位置,甚麼也幹,神就虧嗎?
這時候,又幸者提。
等,們注後面,未達到營業标準,還自己戰鬥獲取資源彌補虧損!
其實,交%資源,真算比較良。,現些團,都交半資源,還沒神這邊自由。
【入駐宇條約第條:若向購買普通所或者檔所幸者。
韓這幾個條件,确實點苛刻。
啊,這樣來,雖然以收們租,過們營業份額,就交%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