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這才起,午把趕回律所背民法典事,忘這事,到這丫頭根筋,竟然真直律所背。
但既然對方麼認真,也好說自己忘,便随便抽幾個問題
:“
,第百條容?”
“
代理,第百條關于委托代理終止例。。。。”
“
,第百條容?”
“
訴訟時效,第百條關于除斥期間。。。。。”
沒到随抽查問題裡,竟然能夠對答如流,這個記憶力驚。
“好,以,點回。”
“律師,問幾個問題嗎?”典型見好就收,很得。實際,記憶力驚,而之加入個律界萌群,群裡每都打卡背這個民法典,所以今之,已經背得差,現忍律師面炫技。
結果,很刻體會到麼叫“禍從。”
隻聽電話邊律師清聲音,說
:“提個時來律所。”
裡嚎已,打算發個朋友圈抱怨律師,太苛刻,太本正經,太懂開玩笑,級輕輕麼活得麼老氣橫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