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“這樣,管當初吳先與這位桑姐如何約定這萬用途,但孩子旦,自然形成血親關系,永久,無法用法律程序解除。也就着,這個孩子,與吳先其孩子都享用同等權利義務。”
雖然殘酷,但這客觀事實,聽必須讓吳太太這點。
會議裡話,斷斷續續傳到邊辦公廳,程敏聽來這聽聲音,裡由笑,呵,難怪當初肯答應離婚,卻偷偷把孩子來,原來裡門清。、遠科技權利與财富,都估量,聰!
會議裡,吳太太氣得哆嗦
“麼辦?難就這麼啞巴虧,憑空個孩子來惡?”
“吳太太,您真正訴求麼?”聽幫理清。因為從剛才談話之,敏銳察覺到,吳太太氣點,于個孩子來搶産,而被騙。
“律師,瞞說,跟婚協議,這公司娘給開,屬于個财産,婚後,所經營所得也屬于個财産,列入夫妻共同财産。公司,表面風,實際呢,就拿資打。傻,真實況,以為能靠孩子分産,告訴,分錢都别分到。”
“,最講究誠信,既然給萬就該言而信,把孩子打,别再現,這回頭就抱個孩子回來挾,踩到頭來,當好欺負嗎?”
聽聽,斟酌,給建議。
“首先,這萬屬于們夫妻共同财産,吳先沒經過您同時擅自給桑姐,這個為無效,也就說,您以向桑姐追回這筆錢,法律支持。”
“其次,關于這個孩子問題,既然将來繼承财産問題,麼就簡單。兩種解決方案,第種解決方案吳先每個定期給桑姐撫養費,責任撫養孩子到成。”
吳太太自然這個解決方案,憑麼替養孩子,起來就怄氣。
“第種解決方案呢?”
“第種解決方案吳先以争得孩子撫養權,這樣來,桑姐需每個給們支付孩子撫養費。”
就反其而,如此來,拿着孩子挾吳桑姐麼都得到,僅還回原來收萬,還每個支付孩子撫養費用。
這招确實狠,如果以後所偷偷孩子,拿孩子來當籌碼,勞而獲,都遇到這招,恐怕都需掂量掂量,因為典型陪夫又折兵,得償失。
好佩律師敢逆向維,提這個見。
因為現實裡,絕數正太太們遇到這種問題,麼離婚,麼咽這氣讓丈夫每個給撫養費,也絕會自己孩子撫養權,讓掏撫養費。
這個桑姐為,都正好戳聽痛點,當還孩子就原諒,還拿孩子來當談判籌碼保證自己輩子無憂,更犯忌。過,跟吳太太提建議時,還摻雜任何個緒,就理智把方案擺給吳太太,讓吳太太自己選。
吳太太到底,裡數之後,并急于選擇個解決方案,隻說回好好考慮,但追回萬事,今就以決定。
“律師,追回這萬事就拜托,需些相關證,以随時聯系。”
“好。”
“聽,辛苦。”陪同而來富太也真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