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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夏聽星江逾舟》第530章(第1頁)

:“這樣,管當初吳先與這位桑姐如何約定用途,但孩子,自然形成血親關系,永久,無法用法律程序解除。也就着,這個孩子,與吳先孩子都享用同等權利義務。”

雖然殘酷,但這客觀事實,必須讓吳太太點。

會議話,斷斷續續傳到辦公廳,程敏聽來這聲音,笑,呵,難怪當初肯答應離婚,卻偷偷把孩子來,原來裡門清。遠科技權利與财富,都估量

會議裡,吳太太氣得哆嗦

麼辦?難就這麼啞巴虧,憑空個孩子來惡?”

“吳太太,您真正訴求麼?”理清。因為從剛才談話之敏銳察覺到,吳太太點,個孩子來搶産,而被騙。

律師,說,協議,這公司,屬于财産,婚後,所經營所得也屬于财産,列入夫妻共同财産。公司,表面風,實際呢,就傻,真實況,以為能靠孩子分産,告訴分錢都别分到。”

,最講究誠信,既然給萬就該言而信,把孩子打,别再現,這回頭就抱個孩子回來,踩到來,當好欺負嗎?”

,斟酌,給建議。

“首先,這屬于們夫妻共同财産,吳先經過您時擅自給姐,這個無效,也就說,您以向桑姐追回這筆錢,法律支持。”

“其次,關于這個孩子問題,既然将來繼承财産問題,麼就簡單兩種解決方案,第種解決方案吳先每個定期給桑姐撫養費,責任撫養孩子到成。”

吳太太自然這個解決方案,憑麼替養孩子,起來就怄氣。

“第種解決方案呢?”

“第種解決方案吳先以争得孩子撫養權,這樣來,姐需每個們支付孩子撫養費。”

反其,如此來,拿着孩子挾吳麼都得到,還回原來收萬,還每個支付孩子撫養費用。

招确實狠,如果以後所偷偷孩子,拿孩子來當籌碼,勞而獲,都遇到這招,恐怕都需掂量掂量,因為典型又折兵,得償失。

好佩律師敢逆向維,提這個見。

因為現實裡,絕太太們遇到這種問題,麼離婚,麼咽氣讓丈夫每個撫養費,也絕會自己孩子撫養權,讓掏撫養費。

這個桑為,都正好戳痛點,當孩子就原諒,還拿孩子來當談判籌碼保證自己輩子無憂,更忌。過,跟吳太太提建議時,還摻雜任何個,就理智把方案擺給吳太太,讓吳太太自己選。

吳太太到底數之後,并急于選擇個解決方案,隻說好好考慮,但追回以決定

律師,追回這就拜托,需些相關證以随時聯系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聽,辛苦。”陪同而來富太也真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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