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。”保镖努力回,然後陳訴,“聽到包間裡争吵聲時候,就沖進,就到陳茉孟總厮打起。
當時兩個都很憤,厮打很厲害,個架勢真鬧命樣,按說孟總保镖,應該幫着孟總。
但對方畢竟個女,當時擔孟總失,真鬧命,拉孟總,但孟總力氣實,壓根就攔。
後來……後來因為過失失,當時就真顧得,就個打,總能把命給丢,就管們打打。
就到邊打開戶逃,沒到打開戶發現樓層很,也,更糟糕等開之後,包間裡勢就更。
當時完,肯定這裡,誰包間裡滅裝置啟動,到噴來就到希望,之後就好像面沖進來救。
時候也被嗆,很就沒識,之後來就醫院裡。”
“根據證所說,兩個厮打很厲害,孫助理紀,這種混亂況自難保,證當時逃也沒管。
就陳茉、徐管被害者個争鬥,剛才證也說,兩個緒都非常激動,這時候都沒理智,陳茉拿着酒瓶猛敲者頭部,也已經既定事實。
而兇器也提取陳茉蕭若指紋,這也都對得,還剛才蕭若律師問,到包間裡着,還沖進原因。
剛才說救能性,沒另個能?陳茉到蕭若,陳茉證當初所謂清,而蕭若當初害丈夫到底誰?
剛才也提到,蕭若帶通訊器,包間裡切談話都聽得清,按照之陳茉供,徐管說當時收買就者。
麼請問,蕭若聽到這話會憤?沖到包間到裡面着還進,會會就這包間裡裝自動滅設備?
般自動滅系統會災初期迅速響應并開始作,所以确怕者燒擔,沖進包間後喊,也許救,其目隻為制造恐慌。。
趁包間片慌亂之際,連同陳茉起擊打者頭部緻其,但沒到勢蔓延比象,自動滅系統啟動比預。
過也沒關系,從事件之後,孟昶,徐管孫助理現還昏迷,而們兩個能然無恙這裡,這就最好說。
再點強調遍,蕭若個法醫,懂得識很,同事也許就障法,而陳茉擁千億資産,錢能使鬼推磨代,甚至以買座會所,更甚至以買通會所所管。
命關,被害者今也過頭,樁命案如果事,讓真兇逃脫法律制裁,法律公将蕩然無。”
李律師說完,蒲便放聲哭來,靜掉根針都聽到氛圍,哭聲格清晰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