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禁,如本章序號……
覺著寫夠,這個故事還次現這種狀況,沒辦法,寫內容改動很,所以能會顯得某些方含糊、過於簡潔。
讓又到本,個章節(次個故事)概能被認爲內涵到某個後來踩縫紉機儅時名,然後顯示,麽改都,最後等於寫章,才算放來。
其實文裡個角,之就伏筆,結果伏筆沒文……
好無奈啊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