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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晉末長劍》西晉縣一級官吏(第2頁)

朝齊蕭赤斧,爲建威將軍、錢塘令。

朝梁沈瑀,起爲建武將軍、餘姚令。

等等,列擧。

簡單來說,至唐代,縣令職權就被閹割。到清,繼續閹割,百裡侯難副其實,縣令之職也沒魏晉時被

、縣佐吏

、丞

諸縣令秩千者,第品,其丞、尉第品;

縣令長相及以者,皆第品。

以考証到晉還置縣丞,晉書提及:“範廣爲堂邑令丞……”

晉末

東晉縣丞,好說。

朝宋宋志:“(晉)後則無複丞,唯建康獄丞。”

、尉

官品蓡照條。

縣置,次縣、縣各

洛陽置部尉。

之後,建康亦部尉,至遲晉成帝鹹)時已部尉,自此未變。

部尉:渚,延興寺後巷,東尉帝陵朝溝清流谿孤首橋,

、方略吏

縣置方略吏,無品,吏職,但“與縣吏主簿功曹等同列,而與縣尉另成節。”

縣丞(官)、縣尉(官)、方略吏(吏)皆爲縣之“佐”,縣令無權自辟。

、縣屬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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