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從守所來。
初之迫及待朝銳問:“律,剛才說,辦法讓梅姨脫罪,還能讓林以柔加刑,具體需麼?”
“其實很簡單。”
銳說:“如果梅姨沒撒謊,梅姨加害林以柔主觀動機就成,自然構成刑事犯罪,麼就以主張起訴林以柔蓄污蔑。”
“如果這個時候梅姨體好,恰巧因為林以柔污蔑造成精神損傷,林以柔也被量刑為刑事犯罪,刑法裡對于精神傷害量刑比普通體傷害輕。”
初之聽得很認真,連忙問:“所以,隻現能辦法證梅姨沒撒謊,或者林以柔撒謊,官司就能勝訴?”
“正确!”
銳繼續:“建議辦法證林以柔撒謊,這樣才能反訴污蔑罪,雖然兩個警員作為證,但從法律角度來說,證主觀性,沒物證份量,老闆能弄到物證,官司就百分之百能赢!”
“這個好弄,該麼。”
初之聽完,禁給銳豎起拇指:“律愧律,這招實!”
現很慶幸,之跟盛霆烨離婚,獨獨争取盛運律所。
律師為保駕護航,管政,民商,還刑事領域,似乎都能暢通無阻,為所欲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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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。
初之來到林以柔所醫院。
病門,依舊兩個警員守。
林以柔自己就恢複自由,正愉哼着,聲音之,廊都能聽到。
“呵呵,林姐似乎很錯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