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絡這個東,亂寫以,但提當事懶得管。
如果當事起訴,沒事實根據提,這麼,就官司!
所以幾位老闆幹脆就讓面,以後報葉楓!
林語溪剛剛來到報社就聽見自己老闆說話,急忙問:“錢總,發麼事?”
錢總着林語溪臉苦笑說:“語溪啊,以後把自己嘴巴管嚴點。”
“這次事,本來們華都報沒任何關系,但消息散布,所以今爺很氣。”
“爺?”林語溪聞言愣。
錢總說:“因為葉醫讓爺個律師團,同時給幾報社發律師函。”
“告參與造謠。”
“好個帖子寫,然今恐怕都回來。”
“葉楓竟然律師團?”林語溪聽見錢總話後,驚。
很,如果律師團起訴,袁關肯定會敗訴,因為文章裡面很事根本事實。
錢總說:“語溪,跟來辦公。”
兩到辦公之後,錢總長說:“語溪啊!”
“們華都報社首席記者,又林老好朋友,所以平時報社事,很過問。”
“當然這也業務能力衆,需操。”
“但時候,些事還好好再。”
“就拿這件事來說,這個葉醫既然被采訪,還追着放幹麼?”
“錢總,隻讓更葉楓,這樣好醫。”林語溪說。
錢總搖頭說:“沒考慮當事願呢?”
“願,總能強迫别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