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櫻花文學大明:我衹想做一個小縣令啊第351章 文人互相借鋻的事,能算抄嗎?(第1頁)

《大明:我衹想做一個小縣令啊》第351章 文人互相借鋻的事,能算抄嗎?(第1頁)

‘梆!’

隨著最後聲鑼響,考試正式結束。

“考落筆,靜候原位等待收卷!”

監考官按照甲乙丙丁排序,沿著號開始排排收卷。

筆!筆!”

就差幾個字,求求您通融好!”

求,邊抓緊時間謄寫。

“罷黜!”

考官毫,將卷子扯,扔到個籃子裡。

籃子掛著紙,寫著‘違’字。

啊————————!”

“叉!”

陳顯略帶同被叉自搖頭:“平努力,就算再給又如何?”

憑自己能力,若沒進玄武書院投,今樣呢?

“唉,時也、命也。”

直到所卷子被收取完畢,監考官聲宣佈:“所依次退場,勿喧嘩,遲到!”

,其實就啊!

,雖然學們沒抄張居正文章,但其文風正、宏濶,且內容詳實,又豈能借鋻?

互相借鋻事,能算抄嗎?

老任嘖嘖稱奇,將文章遞給張庭蘭,順接過另份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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