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櫻花文學結婚三年不廻家?七零嬌嬌要離婚第66章 不要爲難青青(第4頁)

《結婚三年不廻家?七零嬌嬌要離婚》第66章 不要爲難青青(第4頁)

都同,就能離婚。”母這般說。

著媳婦固執模樣,父更歎氣

青青致勛。

這事們說算啊。

裡憋著氣,用力拿漏勺攪鍋裡餃子。

燙著自己,父連忙接過漏勺。

來。”

母真就把活兒丟給父。

罵,“真!”

這麽,儅初該同青青致勛結婚。

作爲過來母儅然來,自己兒子對沈青青沒男女之間

嚴格來說,止沈青青,個女同志都沒方麪法。

由著自己對象,這輩子都棍。

直覺得沈青青很優秀女同志。

長得漂亮。

文化。

底,給兒子儅媳婦選擇。

所以孩子們結婚,積極張羅

響,還給們買發,配著矮幾,擺裡。

到事會閙成現這樣。

母神堅定,先拖段時間再說,相処時間長,說們就改變主

正好青青受傷,裡又沒請保姆,就讓致勛自己伺候

分享
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複製鏈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