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方後已經。
衆車,刻圍過來群警察。
話說就給們戴銬。
李仲飛豈能讓們如願?
“著!”
李仲飛臉寒,冰目幾名警察臉掃。
們識止動作。
“朗傑次仁縣長,律師,給証戴銬違法,確定這麽?”
李仲飛問“爲麽”而“確定”。
從法律角度來說,這事實主躰清晰況法犯法。
麽原因。
主指法犯法。
其事法官,縣長無關。
縣長也沒權利對証質疑麽麽。
朗傑次仁裡李仲飛懂法?
也沒聽來這句話問題。
而:“律師?呵呵,份還呢?”
“律師麽?”
“律師偽証也法犯法,還罪加等。”
“抓秉公執法,爲民伸張正義!”
朗傑次仁說完,李仲飛從兜裡掏律師証展示給警察們。
最後才遞給朗傑次仁。